禽獸 

 

 

 

          作者:沃爾特.狄恩.麥爾斯

          譯者:方淑惠

          出版社:博識圖書

          出版日期:2014-05-01

          ISBN/ISSN9789866104428

 

 

 

 

 

《禽獸》是一本描述十六歲非裔美國男孩被指控涉及一起強盜殺人案件,而在拘留所中面臨出庭受審的經過,命案就發生在紐約哈林區的一間藥房裡,兩名涉案人指證歷歷史提夫.哈蒙雖然未參與行搶和殺人,卻負責擔任進入店內探路、確認有無警察的角色,史提夫堅持自己未涉案、只是碰巧在住家附近見過嫌疑犯,他究竟有無與搶匪達成協議?抑或只是另一個「計畫」而已?監禁終身或無罪釋放?一場攸關人格與真相的法庭攻防戰就此展開。

 

身為美國青少年文學的知名作家,《禽獸》堪稱是沃爾特.狄恩.麥爾斯最經典的作品。本書第一眼最引人注目處莫過於其帶點實驗性質的創新書寫,採取電影劇本與日記形式交替的模式,各自以攝影鏡頭的第三人稱視角與自身心境的第一人稱觀點呈現,這個以主角為高中電影社團的背景設定安排得十分巧妙,專業的劇本格式不僅有場景、對話、動作與走位,還有標注的不同運鏡手法,企圖帶出更全面的收容所內幕與法庭辯證過程,讀者在閱讀過程中透過鏡頭觀看方式瞬間轉換為主體觀點直接參與至事件,無形中像是成了這場官司的陪審團一員,而你的任務就是必須透過主角日記與法庭紀錄找出事件的真相。

 

這個以電影紀錄自己人生這場經歷的男孩,就把片名取作「禽獸」〈檢察官罵他的字眼),主角剛好只是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而已?抑或真的做出偷竊、殺人等事情,是枉顧他人權利的禽獸?!審判結果固然是觀看本書無法忽略的懸念焦點,但個人以為作者以一種更進階的手法去逼迫讀者思辨抉擇的理由,整體感覺來說我們以為自己是站在評斷他人的面向,未料卻翻轉成了可能被評價的個體,在你還未看到結局前是否心中早有定論?得知審判結果後是認同或質疑?因為故事中缺乏直接證據,對於搶案的瞭解僅靠部份人的證詞,相對來說事實可能被影響的變數就增多,諸如刻板印象或三人成虎等疑慮。

 

審判結束了,男孩還是不斷試圖從不同角度拍攝自己,只想知道自己真正的樣子,只想知道別人眼中的自己到底變成什麼模樣?我們從信誓旦旦到有所質疑,我們從相信自己是個好人到面對自我的驚恐,《禽獸》讓人震驚的不是一個人可以為惡到什麼程度,而是,是什麼讓一個人可以忘了原來的自己。

 

 

 

☆感謝博識圖書邀約的試讀活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ru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